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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一练: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选择题精选

来源:网络 转载:百问网 时间:2022-04-17 03:17
导读睡前一练: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选择题精选,注册会计师是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主要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1.【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民法典相关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2.【单选题】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5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A.甲地的江边

B.乙地的江边

C.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池的江边

D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3.【多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某些条款约定不明确。甲乙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A.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B.价款不明确的,按照买方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单选题】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民法典相关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5.【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民法典相关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6.【单选题】(2019年)甲向乙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丙为保证人。2019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期限延长之事不知情。根据民法典相关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的保证责任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保证期间从2020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B.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保证期间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C.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保证期间从2020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D.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保证期间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7.【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担保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抵押、质押属于约定担保方式,留置、定金属于法定担保方式

B.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的担保,保证、定金属于金钱担保

C.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提供

D.保证、抵押、质押可以作为反担保方式,留置、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8.【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有()。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D.实现债权的费用

9.【多选题】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相关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

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10.【单选题】乙拖欠甲的货款,又怠于行使其对丙享有的到期债权,对甲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甲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而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A.甲以乙的名义向丙提起诉讼

B.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乙和丙提起诉讼

C.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乙提起诉讼,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D.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丙提起诉讼,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1.【答案】A。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故A选项正确。

2.【答案】B。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乙地)。故B选项正确。

3.【答案】ACD。解析:合同履行中,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故ACD选项正确。

4.【答案】D。解析:(1)选项A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属于两个合同;(2)选项C: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但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乙并非企业,乙占有的手表与其要求甲返还电脑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乙不享有留置权;(3)选项D: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故D选项正确。

5.【答案】D。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本题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甲通过调查发现乙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故D选项正确。

6.【答案】D。解析:(1)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故D选项正确。

7.【答案】D。解析:(1)选项A: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都是依据当事人的合同而设立,为约定担保;留置则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设立,无须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为法定担保。(2)选项B:保证是以保证人的财产和信用为担保的基础,属于人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是以一定的财产为担保的基础,属于物的担保;定金是以一定的金钱为担保的基础,为金钱担保。(3)选项CD: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故D选项正确。

8.【答案】ABCD。解析: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故ABCD选项正确。

9.【答案】ABCD。解析: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ABCD选项正确。

10.【答案】D。解析: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甲)是原告,次债务人(丙)是被告,债务人(乙)为诉讼中的第三人。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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